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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悟(2 / 2)

  “水君大人,怎么会这样?”

  “于堂芝,你就是叛徒!罪人!”

  “我诅咒你,诅咒你跟我们一样!”

  ……

  而于堂芝是在不绝于耳的怨毒咒骂声中与他们感同身受的。

  清晰地感觉到血肉被撕扯撕咬,连着胸腔的骨头阵痛,水流包裹着的手掌变成枯骨,跳动的脉搏和心脏,极其微小的心脏,就算以人的面目行走世间,但他终究还是一条鱼,水生的冷血动物。

  他在则灵湖旁开的渔庄美其名曰是为了保留水族的将来,他冷酷无情,他冠冕堂皇,他自己动手杀了水中生灵。

  人类曾说,鱼啊,没有痛觉的。

  后来他们又说,鱼的痛觉很迟钝。

  人类习惯了用程度来定义感觉,痛觉分成几度,就连伤心也有与之匹配的形容词,一点点、有点、特别。

  可鱼那个纤细脆弱的心和简单的神经可能会觉得那就是很痛啊!

  于堂芝不感激朱明镜伸手拉了他一把的举动,水君大人享人间香火供奉,就算只剩了一副白骨,只要还有一炷香,一点香灰就不会跌入万劫不复。

  那该怎么说呢?

  他跌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漫漫余生都活在罪孽里,他成了罪人,此后再不配做则灵湖的水君。

  他妄图凭借寻到新的居所以及给水族改变命运的功绩,弥补八百年来或是自愿或不得已杀掉的同族的罪孽。

  恩怨之后,才是更重要的。

  但他已然将事情搞砸了,甚至搞到了最糟糕、最不可原谅的地步。

  则灵湖是他的责任,收获诸多怨恨的水君是要和无极渊的那些苦苦挣扎的生灵绑到一起的。

  于堂芝想通了这点也不再把南乐的讥讽放在心上了。

  他想知道那人的下落,和责任担当什么的没有关系,没有先来后到的顺序,也没有两难全的心理障碍。

  已经不配为水君的于堂芝,情愿背负族人仇恨与诅咒,日日煎熬辗转,但他还是想找那个人。

  南乐见状不知该悲悯还是该笑,又疯了一个!

  哦,不对,这个本来就是疯的。

  但南乐没有告诉他的权利。

  《条例》有言:非是非之人,不言是非之事。

  说了要遭天谴的,即使南乐觉得自己活得有点长了,但在场有权言说的,只有冥府之主。

  则灵湖水君和冥主大人无情无欲行走人间的时候还是可以通宵达旦的酒友,以这样的交情,朱明镜都没有说过。

  虽然于堂芝也从未问过。

  陆渊源毫无存在感看他们相顾无言,默默拿起地上的伤药,先喂给了奄奄一息的水君大人,又将药递给朱明镜,见他摇头声称:“我没受伤。”

  隔着厚厚的布帛自然看不出来什么,但脸色发白,腰间残留的血渍不是假的。

  陆渊源还不太明白冥府中人受伤的原理,没有肉身和血脉哪里来的鲜血?

  但他指着朱明镜腰间道:“你这儿有血。”

  朱明镜道:“这个不碍事,只是被一条发疯的骨鱼划了一道,小伤,沾上的血大多还是他的。”

  他指着地上的水君大人,轻飘飘推到了他身上。

  陆渊源盯了他半晌,无奈作罢。

  南乐敛了敛衣襟,连声轻咳。

  转了一圈,于堂芝颇有毅力,仍然揪住不放。

  “他……在哪……”

  朱明镜也不是那样铁石心肠的人,但仍是感慨万千,早个一千年若有人告诉则灵湖水君,他有一日会褴褛邋遢,倒在地上苦苦恳求,那时候的水君大人一定会毫不吝啬降下甘露给那人洗洗脑子。

  沧海桑田,常有无常。

  “那位大少爷,你的那位,当初请龙鸣寺的和尚降服了你后,知道你被沉则灵湖百年,他绑上大石头自己湖自尽了。”

  这……简直不可理喻,毫无道理!

  陆渊源很想这么吼一句,但仔细想想又没什么问题。

  那少爷如何能在人间活下去呢?

  固然生则为人,他也绝不喜欢那些指着戳他脊梁骨造谣生事的人,他不想原谅这些人。

  少爷他宁愿活得糊涂些,哪怕清醒也愿意装糊涂。

  于堂芝不愿意他委屈,打破了这个现状。

  他不想让于堂芝害人伤人,非我族类,伤害同族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代入到受害者的情绪,同为人族,理应如此。

  可他亲手做了那把伤害水君大人的刀,遭遇这一回,明不明真相的人只会变本加厉戳他的脊梁骨,他装不下去了怎么办,他想死。

  这一生啊,少时做惯了膏粱纨绔,难遇真心,一朝落难,遇到的温暖寥寥无几,却还是一只自称是水神的鱼妖给的。

  端看那风度倒也像是个神仙。

  那至少,少爷他要送这个被他拽入俗世的神仙回他自己的世界,绝了他的念头后再走向自己的死亡。

  得君青眼实乃一生幸事,适逢朱紫人间,转瞬黄粱梦。

  轻言难尽,错悟蓬莱,幸,有尽时。